收费项目 计费标准收费单位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
1、普通高中学费 200元/生期 平价费[2009]80号
2、住宿费 150元/生期 平价费[2007]21号
3、省级示范性高 每生三年不超 豫政法[2005]49号
中择校生收费 过1.8万元
4、电教代办费 12元/生期 平教监[2008]11号
上一篇:没有了!
下一篇:我校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[ 02-25 ]